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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春季教材征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28   浏览:

关于2012年春季教材征订的通知

各系部等教学单位:

2012春季教材已经展开征订,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教材征订办法。各系部组织集体认真研究选用教材,填报教材征订单。为规范教 材使用,请按下列要求及时做好工作:

一、教材选用要求

1、选用教材要符合学院人才培养定位和课程教学大纲与实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具有教学和实验、实训上的适用性。

2、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程应首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及省部委推荐的优秀教材,以及适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的特色教材,提高优秀教材的选用率。

3、结合学科、专业课程内容的更新与调整,尽可能选用新出版教材。所选教材原则上应为近三年(2008年后)公开出版或再版的教材。

4、任课老师可以从教材室提供的《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中选择,此汇编包括普通高等教育 “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及获奖教材等。

5、能反映我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特色,且无公开出版教材的课程,可采用校本教材(讲义),并严格按我校《教材建设管理条例》执行,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校本教材必须报教务处批准。未获批准的校本教材与讲义以及各种教学资料不得选用。

6、任何部门和任课教师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教辅资料、练习题册等。

7、需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选用教材时必须审核材料价格,尽量减轻学生负担,凡单本教材超过50元以上的应在征订前报教材室审定。

8、认真填报教材名称、书号、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主编姓名以及班级、学生人数、教师用书量(上年度使用同种教材的原则上不再发放教师用书)等数据信息。

9、折扣高于我校招标折扣的教材不予征订。独立发行包销教材不予征订。

二、 材征订程序与时间:

1、各系、部教学秘书下载《教材征订计划表》及《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见通知的附件),发给各教研室任课教师。

2、任课教师按征订单项目要求逐项填写,不得空格,然后汇总到各教学秘书。

3、各系部教学秘书请于2011年12月9日之前以电子版形式先报送教材室。

5、教材室将对上报教材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教材需要相关教师重新修改,最终版本各系部秘书以纸质(需要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签字或加盖公章)形式报给教材室备案。

教材室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