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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机电系学生代表队参加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06   浏览:

各处室、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赛项预报名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40号)和《关于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上报名的通知》(教职赛办〔2014〕6号)要求, 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全国大赛)于6月份在天津主赛场和北京、重庆、山东、山西、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河南、甘肃、广西等11个分赛区分别举行。我省480名职业院校选手组成174支代表队将参加92个项目的比赛(其中高职院校选手282名,组成107支代表队参加46个项目竞赛;中职学校选手198名,组成67支代表队参加46个项目竞赛),参赛指导教师359名,项目领队56名。

我院机电系学生代表队将组成山东二队,参加“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数控机床装调、维修与升级改造”竞赛项目的角逐。参赛学生是康传会、张楷、李国印三位同学,指导教师是魏彦波老师、周兴蒽老师。预祝他们取得好的比赛成绩。

为了做好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事项

全国大赛各赛项比赛地点、报到时间及我省参赛选手和领队学校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一)各参赛市、院校要按照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各项大赛的活动安排,负责组织好本市、院校参赛队员的报到、参赛和往返程工作(各参赛院校选手分别报到,省不再集中)。

(二)省大赛组委会委托各领队学校全权负责本赛项参赛的全部工作,各赛项实行领队负责制。领队要上通下达,负责组织报到、比赛过程和返程工作并实行报告制度,及时向山东省团部报告参赛情况。

(三)各参赛市、院校要加强对参赛教师、选手的教育和管理。要按照大赛各项规定,严格遵守纪律,服从裁判。及时查看通知,按时参加各赛项的领队会议。对评判工作如有异议,可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要提醒参赛选手按照各赛项要求,携带好各种证件、选手照片、职业资格类证明材料等。

(四)各参赛院校要为参赛选手、领队和工作人员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大赛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参赛院校解决。所有参赛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各参赛市、院校要安排必要的资金,为选手参加比赛提供保障。

(五)全国大赛期间,各市要组织本市相关专业到主赛场和分赛场进行观摩,与专家交流,了解本专业最新发展动态,以此促进教育教学工作。

此次大赛,我省将由分管的厅级领导担任团长,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组成代表团,代表团主要参加主赛场活动。各分赛区参赛的组织工作,高职组由领队院校、中职组由参赛学校所在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处)、职教教研室牵头组织。希望各地、各参赛院校高度重视这次全国技能大赛,按照大赛的各项要求,认真准备,强化训练,积极备赛;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尊重裁判,争取在全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赛事联系: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地址:经十一路21号502室;大赛网址:wwww.sdskills.cn;邮箱:sdskills@163.com;大赛qq群:242510533;联系电话:0531-67894410、13001745688;联系人:陈红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