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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中期自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1   浏览:

关于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中期自查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联合检查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1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四、五)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保证学生实习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决定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中期自查。

一、重点自查内容

1.是否存在违反“六不得”的情形,特别是违规使用劳务中介组织实习活动;是否存在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内容;是否安排学生节假日实习或加班和夜班。

2.是否在实习开始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实习岗位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3.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是否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是否超过同类岗位职工总数的20%

4.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学校(系部)、实习单位、学生是否签订符合规定、切实维护各方权益的实习协议,是否存在违规签署合同、签署虚假合同等情况。

5.是否合理确定了实习报酬,并按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6.是否按要求安排了实习指导教师和专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

7.是否严格履行《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中的安全职责。

二、具体自查内容

实习计划、企业调研及报告、三方协议、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情况及学生参保实习责任险、安全承诺书情况、顶岗实习平台使用情况等。请自行填写《顶岗实习情况自查表》见附件)与《顶岗实习企业汇总表》(见附件二,可另附Excel表格),撰写自查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三),并将电子版于424日前送教务处

 

联系人 郭纪良

20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