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课教师(系部教学秘书)填写成绩更正单;
2.开课系部给予意见;
3.教务处签字盖章审定;
4.教务处统一更改成绩;
5.此表须一式两份,审批后,一份交教务处更正成绩,一份补入试卷装订册 ;
6.成绩复核及更正期为下学期课程补考5个工作日之前,过时不再受理。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成绩更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