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处室:
按照《学生手册文件规定,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或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可申请参加补考。现将本次补考工作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补考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14日(周四至周日),每场考试时间100分钟。补考课程包括上学期开设的必修课和限选课。
二、补考资格
1、上学期参加期末考试无违纪作弊但成绩不合格的同学。
2、上学期末办理缓考手续的同学。
3、公共选修课程不参加补考,未通过同学可于本学期重修一门课程。
三、考试要求
1.学生参加补考必须携带学生证(无学生证者须持院系开具的贴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学生应合理安排时间,务必按时参加相关课程补考。
3.监考教师佩戴《监考证》,自觉遵守《监考守则》,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内容。各系部主任及主管教学副主任按上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在本系所属教学区域内巡考,教务处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巡考。
四、成绩录入
第2周各系教学秘书设定好成绩录入人及成绩构成比例;9月21日之前全体教师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附件:
1.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2013-2014第二学期补考安排.xls
2.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考试的意见.doc
3.2013-2014第二学期未通过学生名单.xls
教 务 处
2014.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