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6届毕业班补考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15日(周六、周日),每天考四场次,每场次时间100分钟。
5月14日上午主要安排基础课考试;5月14日下午—15日安排专业课考试
补考课程包括2016届毕业生生入学以来开设的必修课和限选课。
1、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本次补考工作,对出题、印刷、监考、评卷、成绩录入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各系务必通知到每个应补考的同学按时补考,对于不能按时返校的同学不再单独安排补考。
2、试题内容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教学要求,要求题量适中、题型多样、难度合理。注重保密工作,不能直接使用学期期末考试的试卷。
3、每考场至少安排2名监考教师,考前主考教师自行从教务处网站下载《补考学生名单》,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证监考,自觉遵守《监考守则》,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各系分管领导应全程巡考。
4、阅卷严格公正,一律使用红笔,减分或加分标记清楚。同类课程应采用流水作业阅卷,阅卷后签字(全名)。如需改动分数,须在改后的分数下方签上更改人员的全名,并注明改动日期。
5、成绩录入:第11周各系教学秘书设定好成绩录入人及成绩构成比例;5月24日之前各系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6、第12周起进入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阶段,有课程不及格的同学不能取得毕业证书,按结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