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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入学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3   浏览:

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28号)、《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4〕7号)、《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4〕1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4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入学教育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重要性

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既是对学生进行学籍注册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的重要任务。各系应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各项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各环节的管理和资格审查

1.新生报到时,应逐一查验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与新生本人进行对照检查,确保不出现一例冒名顶替入学现象。

2.各系要结合学生档案整理工作,对照考生中学档案、党团关系中载明的信息,对新生逐一单独谈话,核对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息。

3.新生报到后,教务处组织有关部门对新生进行文化课复试;相关系对艺术类别新生进行专业测试复核,对成绩差异较大的学生重点核查。

4.新生报到后,各系应核实学生身份信息与教务处发布的省级招生部门录取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等)是否一致,并逐级签字确认。

5.不能按期报到的学生,由所在系向教务处报书面统计情况,经审批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允许逾期两周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6.严禁各系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严禁将未经学院招生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隐患。

7.对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各系填写《入学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报教务处。

8.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应于9月2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结束后,教务处统一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二、按时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一)及时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教学处根据入学资格审查情况,对新生进行统一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放弃入学资格者、个人信息与录取信息不符者(因个人原因),均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二)继续做好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工作

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要求,教务处为入伍新生统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手续。

(三)新生学籍查询工作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10月底以前完成,届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将对学生本人开放新生学籍信息网上查询。各系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通过资格复查的新生及时查询并确认本人学籍注册结果。

三、深入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一)高度重视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新生入学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新生尽快熟悉和了解学校情况,尽早融入和适应大学生活的关键环节,各系应高度重视,多样化深入开展入学教育活动。

(二)切实加强校风、教风、学风、考风建设

各系要以新生入学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校风、教风、学风、考风建设,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教育教学和学习考试氛围,展现师生良好精神风貌,促进学院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教务处

2014年9月3日